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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8个区域海洋垃圾检测:废塑料占比高达 89.8%
  • 来源:废塑料新观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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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5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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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海洋废塑料占比概况
  今年5月中旬,我国生态环境部发布《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》(以下简称报告),“报告”指出:2023年对全国58个近岸区域开展海洋垃圾检测,海洋废塑料分别占到漂浮垃圾的89.8%、海滩垃圾的79.1%、海底垃圾的75.4%,再次证实废塑料是海洋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,海洋废塑料治理、循环利用、可追溯的标准化刻不容缓。
来源:《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》2024.5
  根据“报告”显示,海面漂浮垃圾表层水体拖网监测的漂浮垃圾平均个数为3719个/平方千米,平均密度为16.9千克/平方千米;塑料类垃圾主要为泡沫、塑料绳、塑料袋、渔网、塑料瓶、塑料碎片、包装类塑料制品等。
  海滩垃圾平均个数为46311个/平方千米,平均密度为387千克/平方千米;塑料类垃圾主要为香烟过滤嘴、泡沫、塑料碎片、瓶盖、包装类塑料制品、塑料袋、塑料瓶等。
  海底垃圾平均个数为1201个/平方千米,平均密度为50.3千克/平方千米;塑料类垃圾主要为塑料绳、包装袋、塑料薄膜等。
海洋废塑料具体分布情况
  从“报告”可以看出,沿海各省海域的海洋垃圾(海洋废塑料)分布既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。海上目测的漂浮垃圾和拖网监测的漂浮垃圾,沿海各省海域分布量较为相近,沿海一线的渤海、黄海、东海和南海区域均存在一定量的漂浮垃圾。
  海滩垃圾的分布存在差异,主要集中在山东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沿海海岸区域,分布较多也较为密集。说明这些区域的废塑料治理有待加强。
  海底垃圾主要分布在辽宁、江浙、海南附近的渤海、东海、南海海域,总体分布量远少于海滩垃圾,也低于漂浮垃圾。但远海海域的海底垃圾还有待勘探和监测。
2023年监测区域海洋垃圾数量分布示意图来源:《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》2024.5
海洋废塑料再生及可追溯性标准
  困扰“海洋塑料”循环的难点之一就是如何证明“海洋塑料”是真正的“海洋塑料”。自2022年9月,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(CPRRA)就着手解决这一难题,开始制定《废弃塑料回收再生的可追溯性要第2部分:海洋塑料》(计划编号 CSRA2022003)团体标准。
  《废弃塑料回收再生的可追溯性要第2部分:海洋塑料》规定了在塑料物理回收再生过程中对来自海洋、内水塑料的来源管理、生产、标识和销售的监管链追溯要求,以及使用海洋、内水塑料进行改性塑料、塑料制品和纤维产品生产、标识和销售的监管链及再生塑料含量的追溯要求。
  该标准从回收来源划分和鉴别,鼓励涉水作业活动后及时就地回收,并对原材料来源属性和具体回收方位进行初始来源追溯,真实准确记录管理,更准确直接地追溯到源头来源,明确产生海洋、内水塑料的责任主体。